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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科协办公室 时间:2009-06-30点击:3391

东科协〔200926

 

关于开展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学会、镇街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科技人才的重视和关怀,优化我市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东科协〔20097号),现将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东莞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以下简称基层科协组织)负责政策宣传发动,受理申请、初审及上报;做好与科技人才健康检查有关事宜的沟通与解释。各企业科协负责本企业科技人才的宣传发动,收集申请表后报所属镇街科协进行初审,由所在镇街科协加盖初审意见。

二、程序与时间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在线提交申请并下载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715截止网上申请。

2、递交书面材料到所属基层科协组织,715前截止受理,提供材料如下(以A4版面提供):

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⑵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3、基层科协组织受理及初审。基层科协组织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市人事局网站http://dgrs.dg.gov.cn的“证书查询”栏目登录查询)核对申请人职称情况;审查有关材料及核对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将有关材料于731前上报市科协。

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未能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东人发〔20096号《来莞人员职称登记》尽快进行登记。

4、审核安排体检。市科协汇总审核基层科协组织上报的材料,按申报情况分年度安排体检,并把安排情况通知基层科协组织,由基层科协组织通知申请人。

5、申请人体检。申请人执批复的健康检查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1031前到指定医院(见附件)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过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体检,并需隔一年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谨此通知。

     

联系人:市科协办公室  黄顿  蔡裕彬

联系电话:22224239  22119680

 

附件:体检医院名单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技人才  卫生保健  通知

抄报:省科协、冷晓明常务副市长

抄送:有关医院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9525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

体检医院名单

 

医院名称

级别

体检地址

联系电话

市人民医院

3

东莞市莞城沙地塘88

22223412-2368

22119893

市中医院

3

东莞市城区东门路61

22240638

22235588-2122

东华医院

3

东莞市旗峰路178

22471623

22676156

康华医院

3

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

22823832

13825771081

 

 

 关于开展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pdf

 

 

 

相关标签:   东莞   科技人才   健康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