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河涌交错,居民自古以捕鱼、采珠、晒盐为主,熟习水性。近代时期,为抵御外国入侵,更多居民参加渡江、练武活动。清末、民初一批学堂成立,游泳、篮球、田径等西方近代体育运动传入,并逐渐在群众中开展。号称“美人鱼”的杨秀琼,6岁起在家乡东莞小河涌里学游泳,12 岁在香港游泳公开赛中一举夺得50米和100米自由泳冠军。民国22年、23年、24年(1933年、1934年、1935年)杨秀琼先后参加第五届全运会、第十届远东运动会和第六届全运会,共获10枚金牌、2枚银牌。民国25年(1936年), 她作为中国唯一女子游泳选手参加了第十一届奥运会。民国24年(1935年),东莞中学“幼雄”篮球队获广东省乙组(少年组)冠军。
建国后,东莞市历届党委和政府都很重视体育运动的发展。1954年,东莞青年群众自发组成该县第一个业余游泳组织“中声游泳队”,参加粤中游泳比赛,获男子团体总分第一名。1955年代表惠阳地区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男子团体总分第二名。1956年东莞县体委成立,将“中声游泳队”改编为东莞县业余游泳队,省体委给予生活补助。1957年,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成立。1958年在省青少年游泳赛中,东莞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同年8月在大连市举行28个城市(包括3个直辖市和许多省会城市)游泳比赛,东莞县获准组队参加,结果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对此很满意,决定奖给东莞赛艇4条和拨款4万元建游泳池。这时东莞县业余游泳训练从县城发展到了大镇,道滘等水乡人民公社建立了业余体校。1957年、1958年,国家游泳队中广东籍运动员最多,其中许多来自东莞。1959年全省游泳比赛,东莞队获团体总分第一。1960年,响应毛主席“全国三亿人参加游泳”的号召,全县学会游泳人数达到37万人,占总人口的46%,东莞县被广东省体委授予“游泳之乡”称号。1963年,东莞籍运动员梁桂良、叶欢容和钱旭芬随中国代表团参加第一届新兴力量运动会,获得金牌4枚。1964年,以东莞运动员为主力的惠阳地区游泳队参加第三届省运会, 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974年、1978年,该县代表惠阳地区参加第四、五届省运会,继续保持游泳团体冠军位置。
东莞县在制订1981~1990年《两个文明建设规划》中,订出该县10年游泳发展纲要,提出发展游泳运动6项措施,县政府向全县发出《发扬优良传统,努力把我县建成一个名副其实的“游泳之乡”的通知》。1982年,东莞游泳运动员68人代表惠阳地区参加第六届省运会,夺得金牌65枚(占游泳金牌总数的54.1%)。同年东莞籍运动员叶润成在第九届亚运会上为中国首次夺得亚运会游泳金牌(
东莞籍举重运动员陈镜开于1956年6月7日在上海中苏举重友谊赛中,以133公斤成绩打破最轻量级挺举世界纪录。1956~1964年8年间,他9次打破最轻量级和次轻量级挺举世界纪录。在他的辉煌成绩影响下,东莞举重运动得到蓬勃发展,涌现了陈满林、叶浩波、陈伟强、曾国强、赖润明、刘航远、叶焕明等一批优秀举重运动员。其中叶浩波于1964年、1965年两年中4次打破最轻量级抓举世界纪录;陈满林于1965年、1966年两年中3次打破56公斤级和60公斤级推举世界纪录; 陈伟强于1979年两次打破56公斤级挺举世界纪录,1984年获第二十三届奥运会60公斤级举重金牌,同时获世界举重锦标赛该级挺举和总成绩冠军;曾国强获该届奥运会52公斤级举重金牌,同时获世界举重锦标赛该级挺举和总成绩冠军;赖润明获该届奥运会56公斤级举重银牌,同时获世界举重锦标赛该级抓举冠军。叶浩波、曾国强和赖润明都是石龙镇业余体校输送的。
1990年东莞市全市人口131.85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有55.38万人,占总人口的42%。同年全市适龄学生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率中学为90.6%,小学为89%。全市有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9所(其中游泳6所,田径、篮球、足球各1所),市级传统校17所(其中游泳10所,篮球5所,田径2所)。
竞技体育以东莞游泳队(省编制20人)、东莞体育运动学校(中专,120人)为龙头,包括基层业余体校(6所)、传统校(26所)和基层训练网点形成4级训练网。竞技项目从游泳、举重、篮球3项发展到皮划艇、赛艇、田径、射击、武术、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10多个项目。到1990年,全市向省、解放军、国家输送游泳、举重、蹼泳、水球、皮划艇、赛艇、跳水、篮球、乒乓球、射击、排球、手球、田径、垒球、摔跤、现代五项、航海共17项463名运动员。有12人、35次破(超) 世界纪录,8人、15次破(超)亚洲纪录。1990年在广东省第八届运动会上,东莞市体育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水上5项总分、陆上7项总分3个第一,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从1987年起,东莞市连年获省体委授予“体育突出贡献奖”。
到1990年,全市已成立了游泳、举重、田径、篮球、龙舟、武术醒狮、棋类、钓鱼、长跑等单项协会和老年人、个体劳动者体育协会。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跑步、太极拳、气功、龙舟、醒狮等活动吸引了广大学生、干部、职工、农民及离退休人员。各种体育竞赛形成了制度:市运会4年1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和职工运动会2年1届,中、小学生游泳、田径赛以及职工和农民篮球赛每年 1次。每年1次的还有:元旦前后区(镇)篮球锦标赛,春节迎春长跑,“三八”节妇女篮球、拔河赛,“五四”节青年接力长跑、篮球赛,“六一”节幼儿运动会,国庆节中、小学生游泳赛,端午节龙舟赛,正月十五武术醒狮闹元宵等。
到1990年底,全市有体育场所3200多处,其中体育馆2个(常平体育馆建于1986年,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设观众席位1400个;石龙体育馆建于1987年,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观众席位2000个),体育房6个,体育室793间,游泳池26个,运动场23个,篮球场1079个(其中灯光球场146个,有固定看台灯光球场41个),足球场13个,羽毛球场493个。
东莞于1960年被省体委命名为“游泳之乡”,1979年被评为第四届全运会全国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983年被评为第五届全运会群体工作先进集体, 1983 年、1985年、1988年连续3届被国家体委授予“游泳之乡”称号。道滘镇于1975年被评为第三届全运会群众体育先进基层单位。石龙镇于1984 年被广东省政府命名为“举重之乡”。该镇业余体校于1983年获得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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