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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0年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3-15点击:669

 

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有效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科研水平,我局根据《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将2010年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现将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主申报单位必须是我市依法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

2、项目经费配套要求:

项目必须要求申报单位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上人员担任。

4、项目研发基础要求:

1)项目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已启动了相关研发活动。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项目研发的环境与设施。

5、项目申请经费要求:

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6、项目申请数量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每个专题申报不超过2项,每个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

7、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1)项目产生的专利、成果必须归属东莞。

2)项目发表的论文要求统一标注项目获得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项目经费资助。

8、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项目立项后,参与合作研究单位分配的研究经费不超过立项经费的40%,且外协经费转出总额不能超过立项经费的30%

(二)一般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我市依法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

2、项目申请经费要求:

项目只立项,不给予经费支持。

3、项目申请数量要求:

由市卫生局统一按照在莞在编医务人员数量1:120的比例组织推荐申报。

4、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1)项目产生的专利、成果必须归属东莞。

2)项目发表的论文要求统一标注项目获得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项目经费资助。

二、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

医疗卫生单位重点项目共14个专题(具体详见申报指南)。

(二)一般项目

不限领域。

三、申报程序

(一)填报

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

(二)审查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由市卫生局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网上进行受理。

(三)报送

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加盖意见,由市卫生局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四、申报材料

1、《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2、单位机构代码证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重点项目必须要有申报单位配套承诺函和查新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种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环评报告、用户意见等)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45日下午5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20日下午5

六、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评审须进行现场考察答。

2、申报重点项目如果没有立项将不归入一般项目。

3、各申报单位要按《申报指南》要求的内容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范围的科技项目不予以支持。

4、同一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科研项目;已经承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不能再申报项目。

5、到期验收而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超过在研项目总数的20%且达到2项以上(含2项)的单位将不给予资助。

6、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联合申报,并给予优先支持。

7、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同时申请将不予受理。

8、凡以往立项过的重点项目,其相近课题不能再申报2010年重点项目。

 

附件:《2010年东莞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doc 

                   东莞市科技局

年一月二十五日

 

 

(东莞科技网:www.dgstb.gov.cn,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邓炜杰  22831356,受理大厅谢凤娟 22830056 李桂雯 22830059,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袁国君18926870083,市卫生局医政科叶伟坚  23281033

相关标签:   2010   东莞   医疗   卫生   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