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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时间:2010-03-18点击:827

关于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企业知识产权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企业、专利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一批具有深度理解及运用知识产权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更好地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今年5月份组织一期“清华大学法学院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班由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学员在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可获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处颁发的结业证书。市财政将给予每个学员培训费用5000元的资助。现将培训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月5月16日至6月2日,脱产学习。
 
    二、培训地点
   
    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
 
    三、培训人数及对象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人数计划在30-40人。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市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东莞市专利试点企业的负责人或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持有《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
    3、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4、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并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理论基础。
 
    四、培训目的
 
    1、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答复审查意见水平;
    2、提高企业专利管理水平;
    3、提高律师、专利代理人、企业专利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五、证书颁发
 
    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处颁发的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法学院院章,可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网站http://jypx.cic.tsinghua.edu.cn/进行证书认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10800元,含教室场地、教师课酬、教材、证书费。往返机票费和食宿费自付,由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统一代收,多退少补。市财政资助经费在培训班结束后拨付给学员单位。
 
    七、培训课程及师资(详见附件1)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人数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8日­­­—2010年4月5日
 
    报名地点: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809室(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办公室)。
 
    报名人数及方式: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培训班最终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由市知识产权局讨论确定。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在确定后交纳相关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朱晓光,电话: 0769-22119752,13688950313;传真:0769-22119752;E-mail:dg-ips@163.com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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