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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市科协学会部 时间:2010-05-20点击:2338

东科协〔201018

 

关于推荐“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市直各学会、松山湖科协、镇街科协、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设创新型城市。我会根据东府办〔2009152号文的精神,开展第四届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满2年以上;

(二)在相应的科技工作岗位上,需承担具体工作任务,是有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20101231日计算);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申报材料

推荐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所有证明材料A4版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六份:

(一)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者提供)复印件;

(二)在莞从事相关科技工作的工龄证明;

  (三)《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四)个人近三年工作报告;

(五)近三年科技工作的主要业绩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办法

  (一)个人提交申请,单位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原则上仅推荐1名;

  (三)申报推荐材料在所在单位或适当范围内公示后(一周以上),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

  (四)有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在79日前向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递交书面材料,并将《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和个人工作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东莞市科协学会部邮箱dgkx9671@163.com或学会部QQ895607314,逾期不予受理。

谨此通知。

 

 

联系人: 黎鹤龄   田园   

联系电话: 22119671   22110243(传真)

通信地址: 城区新芬路东莞科学馆五楼市科协学会部

 

 

 

○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推荐 优秀科技工作者△ 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0519日印发

                                                             

  东科协〔2010〕18号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pdf

  东府办〔2009〕152号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pdf

  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doc

相关标签:   推荐   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   通知